课程负责人是指主持专业课程建设和教学工作的主讲教师,在学院和教研室的领导下,配合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按照学校课程建设和教学工作要求,全面负责课程建设工作和本课程的教学组织工作。为加强课程教学管理,促进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与工作效率,特制订课程负责人以下工作职责。
一、教学大纲编制与修订
组织课程组成员,编制及修订本门课程的教学大纲。
二、教材建设
组织课程组成员进行选用并预定教材。条件成熟时,可进行教材、实践指导书、习题集等自编教材和补充讲义的编写、出版工作,并报教研室、学院审核,纳入教材选用计划。
三、课程教学管理
1.协助教研室安排好每学期本课程的任课教师。协调课程组成员,尤其是承担理论及实践教学任务的附属医院临床教师,定期开展各项教学活动(如集体备课、相互听课、交流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方法等)。
2.根据教学大纲,每学期开学前组织制订和执行教学进度表、教学日历、教学设计,并提交学院、教研室审核。
3.督促检查教师各教学环节的落实和教学进度的执行情况。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向教研室报告,确保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
4.定期检查课程组成员作业布置、批改执行情况,以及平时作业提交情况。
四、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
主持本课程教学法研究活动。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结合教材和学情特点进行教学法研究,更新教学理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组织申报与本课程有关的各级教改、课程建设课题。鼓励和支持本课程组教师积极进行教学研究,撰写教研论文。推荐本课程优秀教师申报各级各类教学奖励、参加教学比赛。积极组织并开展与本课程相关的学术交流及教研活动。
五、青年教师培养
协助学院及教研室开展本课程的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尤应重点关注讲授本门课程不足3轮的青年教师,落实本课程教师的培养和进修工作。
六、教学工作质量控制
按照学院、教研室的要求,对课程组成员的教学工作进行考核。负责本课程教师教学质量的监控,掌握教师课堂教学效果、学生反映等情况,并及时上报学院。向教师传达并落实学院、教研室下达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