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临床教学基地 管理办法
来源:护理学院 作者:护理系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2-03-05 16:4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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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教学基地是学院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及提高综合素质的重要场所,是高等学校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保证。为加强临床教学基地管理,提高基地教学水平,确保教学质量,根据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护理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制度

1.基地严格执行学校和学院有关的教学管理制度学院根据教学计划提前1个月向附属医院下达教学任务临床教学基地根据教学任务组织各项教学和管理工作承担相应的临床见习与实习任务。

2.学院定期举办临床教学培训开展实践教学及基地管理经验研讨并定期组织教学督导成员和实习管理人员到各临床教学基地走访,了解见习情况和实习生的实习质量与生活状况,各临床教学基地应组织医院教学管理人员定期进行见习和实习检查和质量监控。

二、临床教学基地遴选的程序

临床教学基地填写《陕西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临床教学基地申报表》签署意见后报送护理学院审批备案并在5年内保持稳定。

三、临床教学基地遴选的基本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须符合原国家教委、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实践基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件要求。

(二)临床教学基地的主要领导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支持承担实践教学任务。

(三)具有一支职称、结构合理,能够胜任指导学生完成实践教学大纲要求的实践教学任务的师资队伍。

(四)设有教学管理机构或有专人负责教学管理工作。

(五)能每年承担一定数量护理学院学生的实践教学任务,并在5年内保持稳定。

(六)具有固定的教学活动场所,能提供满足开展相关实践教学活动所需教学场地、仪器设备、病例及其他教学资源,能够满足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附件

陕西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临床教学基地申报表

基地名称

 

基地地址

                区(县)           街(路)    

基地

负责人

 

联系方式

 

(主要介绍基地概况、师资队伍、实习教学条件、质量监控等)

临床教学基地意见

 

 

 

 

 

 

 

 

 

 

 

 

 

 

 

 

 

负责人签字(公章):

 

      

学院意见

负责人签字(公章):

 

      

 

注:1.请在□内打“√”;2.请正反双面打印;3.此表一式两份,护理学院和临床教学基地各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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