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工作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之一,是检查教师教学效果、总结教学经验、评价教学质量以及学生学习效果的重要手段和方式,对促进良好考风、教风、学风和院风的形成具有积极地导向作用。护理学院为进一步规范考试管理,提高试卷质量,促进教学评价改革,根据《陕西中医药大学考试管理办法》《陕西中医药大学考试结束后试卷管理工作规范》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试方式
1.按照护理学和助产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21版)课程计划,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类型。原则上实践性课程、操作性课程、讲座性课程以及32学时(含32学时)以下的课程采用考查方式。考试由教务处组织,考查由学院组织。
2.教师应根据课程特点进行考核方式改革。改革的考试方式应比传统笔试更能考查出学生的学习效果、更好的评价教学质量。
3.课程考核要充分体现教学活动评价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无论考试还是考查,课程考核的最终结果即课程的成绩评定必须将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结合起来。形成性评价包括日常考勤、平时作业、课堂讨论、平时测验、实习报告、技能测评或调查报告等,终结性评价主要指期末考试。不同性质的课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各项目的具体方式及比例。其中形成性评价成绩占总成绩的20~50%,终结性评价成绩占总成绩的50~80%。
4.笔试可以采用闭卷考试、开卷考试两种方式进行。原则上,高于32学时的课程不得采用开卷考试。开卷考试分为课堂上开卷考试和课程外开卷考试,其中,课堂上开卷考试指在指定地点、指定时间进行的开卷考试;课堂外开卷考试指采用不指定地点以论文、报告、调研、文献整理等形式进行的开卷考试。
5.申请免考试或开卷考试的课程,需由课程负责人于开学两周内向学院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包括本课程申请免考试或开卷考试的理由,改革后的考试方式是否能比传统笔试更能考查出学生的学习效果以及更好的评价教学质量,并填写《护理学院过程性评价申请表》(附件1)。
二、考试组织与安排
1.学院根据教务处要求,对考试的全过程实行规范化、信息化管理。
2.考试时间、地点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我院开设课程的监考由学院安排,发布后的考试安排由教务管理员通知到监考教师和学生。
3.学院根据教务处统一安排,做好命题、评卷、成绩登记、试卷保管、考试质量分析及总结等各项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文档报教务处。
三、命题
1.考试命题由教务处组织学院实施,采用多种命题方式切实实施教考分离,包括题库抽题、自主命题、校外试题等。命题时须同时出难易相当的两套试题,两套试题必须基本等效,由学院抽取一套试题用于正考,另一套用于备用或补考,与往年试题相比,重复率不得高于30%。
2.命题必须依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制定,以全面测量学生是否具备相应的知识与能力。试题的覆盖面要广,题目类型多样,应有一定的难易度和区分度,保证试题的信度和效度。
3.试题必须经同专业或同课程教师及教研室主任审定通过后,填报《陕西中医药大学试题审批表》方可使用,命题教师对试题负直接责任,教研室主任对试题负审核责任。
四、试卷管理
1.电子版试卷以教研室为单位随《试题审批表》《试题试卷保密承诺书》统一送交学院教务管理员,由教务管理员负责试卷印刷、封装和安全保密工作。
2.接触试题各个环节的所有人员应严格履行《陕西中医药大学试题试卷保密规定》的要求,违者依据《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学差错和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追究责任,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五、学生考试资格审查
1.根据《陕西中医药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规定,学生必须按教学计划的要求完成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的学习并参加考核(正考)。
2.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者,须由本人在该科目考试前按照《陕西中医药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中有关缓考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按旷考(缺考)论处。正考或重修考中缓考获批的学生,应报名参加下学期开学组织的补考,补考中缓考获批的学生,应于下一学期申请重修。
六、考场管理
1.学院教务管理员负责编排《考场座位表》,所有学生应携带考试证按照《考场座位表》中指定座位就座,否则,依据《陕西中医药大学学生违反考场纪律与作弊处分条例》的规定严肃处理。
2.学生应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迟到30分钟者,禁止参加考试。 除考试允许使用的考试工具、证件等物品外,桌面、桌兜不得留其它任何东西。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
3.考试用时分为110分钟和60分钟两种,原则上,48学时(含48学时)以上的课程,考试用时须为110分钟。考试开始时间以教务处公布的考试安排为准,考试用时以试卷上标注为准,考生超过考试时间拒绝交卷者,监考人员有权拒收试卷并在试卷袋上注明情况,该生课程考试成绩以零分计,按缺考(旷考)论处。
4.监考教师应严格遵守《陕西中医药大学校内考试主、辅监考工作守则》,主监考须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并粘贴《考场座位表》。
5.如遇考场突发情况,监考人员应当及时通过考场IP电话向教务处反映,以便妥善解决。
6.考试结束后,主监考必须清点并回收全部试卷,填写《考场记录单》并在考试结束72小时内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七、阅卷与成绩管理
1.课程总成绩的记分采用百分制。总成绩满分60分及60分以上者,可获得该门课程相对应的绩点;不满60分者,绩点按0计。
2.终结性评价和形成性评价均以百分计,总分在小数点后一位的基础上四舍五入为整数分。
3.实施教阅分离,所有课程的阅卷应采用集体评卷或网上评卷的形式。阅卷教师应根据试卷评分标准客观计分,减少误差,并依照《陕西中医药大学考试结束后试卷管理工作规范》进行阅卷。
4.任课教师须在考试结束7天内完成阅卷、成绩录入和质量分析的填报工作,并打印《陕西中医药大学学生成绩(原始)》《陕西中医药大学期末考试试卷分析表》一式两份,经学院教学秘书审核并签字盖章后,在所有考试结束8天内送交教务处一份,另一份依据《陕西中医药大学考试结束后试卷管理工作规范》,用于试卷存档。
5.成绩一旦录入,未经许可不得再次修改,确因疏忽大意导致成绩录入错误或未录入的,应由课程主讲教师携带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原始答卷及复印件、原始成绩记分册及其复印件、平时作业及其复印件、平时成绩记录及其复印件)并填写《陕西中医药大学学生成绩更正表》履行相关手续后报教务处进行修改。
6.学生对自己课程成绩有疑问的,可向主讲教师反映,学生反映属实且主讲教师拒绝修改的,学生应向教务处或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申请复查,经调查属实的,依照《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学差错和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主讲教师按教学事故认定。
7.为确保考试质量和考试成绩的准确无误,各教研室应于提交成绩前,组织人员对本学期所有考核课程的考核情况进行复查。
八、考试成绩公布
1.考试成绩由教务处依照相关程序统一向学生进行公布。
2.每名学生应主动关注自己的成绩,了解自己考试结果和学习状况。需要报名参加补考或重修的学生须及时报名,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3.教务处是唯一对外出具学生学习考核成绩证明的部门。
九、考试结果反馈
课程负责人应于每学期开学初,填写《陕西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课程考试结果反馈表》(附表2),并以恰当的方式,将上学期考试结果与分析向考试班级及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