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学生会管理办法
来源:护理学院 作者:护理系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3-06-18 17: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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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组织性质

陕西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学生会是陕西中医药大学学生会的院级组织,是学院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接受院党委、校学生会的双重领导和院团委的指导,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二条 工作目标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发挥作为学院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依法依章程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努力为同学服务。

第三条 组织架构

在校学生会的统一领导下,本会各部门按照职能划分为文体部、秘书部、实践部、生活权益部、新媒体部。学生会主席团分管各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各部门工作。各部门设部长、副部长及干事,负责部门工作的具体实施,充分发挥基层学生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原则。

第四条 工作流程

本会服从学院的领导和管理,在校纪校规允许范围内开展活动。各部门根据学院工作计划和学生会工作计划制定详细工作方案,由学生会主席团审批各部门工作方案,统一协调资源,确保各部门工作顺利进行;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各部门需保持与主席团及其他部门的沟通,确保信息畅通;活动结束后,各部门需进行总结,向主席团提交总结报告。

第五条 干部选拔与培训

学生会干部选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凡取得陕西中医药大学学籍的护理学院本科生均为本会会员,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选拔过程包括报名、面试、考察等环节。学生会定期组织各类技能培训,提高干部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六条 考核与奖惩

1、护理学院学生领导小组负责对学生会主席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奖惩的依据;

2、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对各部门及干部进行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奖惩的依据;

3、对工作表现突出的部门及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及个人给予批评和帮助;

4、对于严重违反学生会纪律、损害学生会声誉的干部,予以纪律处分。

第二章 细则

第一条 学生会组成

1、学生会设执行主席一名,副主席四名;

2、文体部、秘书部、实践部、生活权益部、新媒体部各部设正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

3、干事由主席、副主席、部长在每学年初进行面试选拔。

第二条 学生会各部门职责及干部职责

(一)执行主席职责:

1、全面负责学院学生会的工作,定期主持召开工作例会,指导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工作,发现问题后及时与辅导员沟通并协商相应解决方案;

2、参加校学生会例会,及时传达校学生会会议内容,并组织本院学生会成员协助校学生会开展各项工作;

3、督促检查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定期检查各部门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4、及时把广大同学的意见和建议向上反映,同时把上级组织的支持、指导和帮助向下传达;

(二)副主席职责:

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各项工作,制定全局性工作计划并执行上级组织分配的任务,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学生会组织纪律的维护,明确责任分工,并对各主管部门的工作给予帮助和指导。

(三)部门工作职责

1、秘书部

1)负责文件资料、档案的收集与整理;

2)负责学院各类大型活动的签到工作和节目单、邀请函、桌牌等的制作;

3)负责学生会工作报告的整理及各类会议的记录工作;

4)安排学生会办公室值班表并监督学生会各成员对值班表的落实。

2、实践部

1)负责协助与配合老师及学生会各部门之间工作;

2)负责学院大型活动的策划案书写,PPT制作及活动总结书写;

3)负责统筹和部署各部门工作、活动内容,参与组织各种形式的学生会成员培训活动。

3、文体部

1)根据本院实际和学生特点,定期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丰富学生课外生活;

2)负责学院大型活动礼仪人员及主持的培训及安排;

3)负责组织选拔艺术型人才,培养文艺骨干,及时挖掘并接纳有文艺特长的新成员,扩充本院学生文艺队伍,为大型文艺活动及对外文艺交流做储备;

4)负责配合完成学校体育教学部下发的各项体育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4、生活权益部

1)负责每周日晚以及节假日结束,对各班出勤率的考查统计;

2)负责学生公寓卫生、安全隐患排查等方面检查;

3)负责监管学生舆情,收集学生日常学习生活中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学院反馈;

4)负责各类问卷调查的制作。

5、新媒体部

1)各类学生活动照片、视频的拍摄留存;

2)各类学生活动通讯稿撰写、修改;

3)各类学生活动、心理工作站微推的排版与发送。

第三章 学生会管理条例

第一条 工作制度

1、学生会成员要团结一致,工作上相互支持,相互帮助,相互监督,要注意自身修养和形象。

2、所有成员在开展工作时,要坚持工作原则,从学生会的大局出发,服从组织安排。

3、部门或成员之间若有意见或建议,要及时向主席团反映,再由主席团向负责老师反映。

4、学生会干部应该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工作。若工作显失公平或者出现严重的失误,要公开检讨,并给予内部通报批评,以维护学生会的声誉。

5、各部门开展活动前应做好详细的工作计划,及时向分管的主席汇报,征得其同意后方可进行;若未经同意,擅自开展活动,主席团不予以支持,并给予组织者相应的处分,活动期间出现的问题由相应的组织者负全责。活动结束后,要做好总结以及收尾工作。每次活动结束后一周内,活动组织者必须将活动的相关资料上交至办公室留档备案。

6、各部门部长应定期召开部门会议,部门主管主席可根据情况列席会议。会议需及时传达会议精神至主席团,由于传达未到位和工作不力造成的工作损失,由各部长负责。学生会各部门开展的工作由主席、分管主席加强监督。

7、学生会干部应实事求是,忠于职守,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他人谋利益,严禁以个人名义代表系内向外界做出各种承诺。经调查核实,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理。

8、爱护学生会的财物。如有丢失或损坏须由当事人负责赔偿。若外借,需经主席团同意,并做好记录。

9、学生会办公室值班人员按值班表进行,可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动。

第二条 例会管理制度

一、部长例会制度

1、每周举行一次例会。

2、例会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3、由主席、副主席以及各部门部长出席参加。

4、成员必须准时到会,不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出席者必须提前向学生会主席请假,否则按缺席论,并予以记录。

5、例会内容由秘书部予以认真如实记录。

二、各部门内部例会制度

1、每月至少举行两次。

2、例会具体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具体通知。

3、由各部门成员出席,并由秘书部成员列席参加。

4、成员必须准时到会,不准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出席者必须提前向各部长请假,否则按缺席论,并予以记录。

5、例会内容由各部长负责记录整理后汇报给秘书部以及主席团。

三、学习培训制度

1.按照要求认真参加并完成学生会内部培训课程,按照课程要求对培训内容进行整理和总结,完成相应的培训记录和个人成长记录。

2.主席团成员和部长应根据本部门的性质自主设定部门内部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并完成成员的培训考核,计入成员的部门考核。

3.学习成绩以及参与培训的情况将记录到个人的学期干部考核当中。

四、办公室值班制度

1、周一至周五、周日安排专门人员进行办公室值班,要求值班人员不得无故迟到、缺席、早退,事假、病假须先向秘书部处请假。

2、值班人员需要填写工作记录,工作记录主要内容包括:

1)值班人员的姓名及值班时间。

2)人员来访接待情况。

3)值班时间内学生会办公室的工作情况。

3、值班人员对来访同学须热心周到,耐心听取来自最广大同学的意见和建议,主动将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最新决定传达给同学,使学生会真正起到学院与学生之间的纽带作用。

4、值班时间及人员由秘书部安排。

5、值班人员保持良好的室内外环境卫生,并定期做好清扫工作。离开办公室时,要关好窗、灯、电脑等。

6、禁止值班人员带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室。

7、值班结束后,值班人员需及时、认真、如实、规范地做好值班记录,以备日后查阅,做好交接工作,提醒下一位值班同学注意仪表、行为等事项。

五、请假制度

1、学生会各会议、培训和集体活动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请假记录将计入个人学期考核。

2、部门成员全体会请假应向部长递交请假申请,取得批准后方能生效。

3、成员部门例会或项目组会议请假应当向主席团成员或者项目组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

4、成员教师办公室值班、自习值班和场地值班在未找到其他成员代班的情况下可向负责人请假,取得批准后方能生效。

第四章 附则

1、学生会各部门可制定自己部门相应的工作管理制度,但不得与本章程相冲突。

2、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护理学院学生会所有。

3、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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