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届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预答辩工作的安排
来源:护理学院 作者:护理系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3-04-24 11:4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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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导师:

根据学校对2023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答辩的相关要求及其前期工作安排,我院将于2023427日—428日进行2023届护理专业硕士毕业生的预答辩工作。为提高此项工作的严谨性和实效性,学院拟分组进行预答辩报告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分组安排

组别

时间及地点

预答辩专家组组长

预答辩专家组成员

1

2023.4.27

8:00-12:00

5605会议室

刘芳(副教授)

陕西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

李蒙(副主任护师)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徐守竹(副教授)

陕西中医药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王珍珍(副教授)

陕西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

常凤娇(讲师)

陕西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

2

2023.4.27

14:00-1800

5605会议室

姚洁(教授)

陕西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

牛倩(主任护师)

陕西省人民医院

张荣强(教授)

陕西中医药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刘芳(副教授)

陕西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

郭小兰(副教授)

陕西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

3

2023.4.28

8:00-12:00

5605会议室

顾炜(教授)

西安交通大学护理学系

姚洁(教授)

陕西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

屈鹏飞(副主任医师)

西北妇女儿童医院

卢丹丹(副教授)

陕西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

王珍珍(副教授)

陕西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

二、组织实施

1.专家组成

各预答辩专家组由5名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副高职称及以上教师组成,设立组长1名。申请人指导教师可参加预答辩,但不参加表决。

2.预答辩程序

预答辩程序包括指导教师介绍研究生的基本情况、研究生汇报学位论文内容(汇报时间不超过15min)、预答辩小组围绕论文内容进行提问、研究生答辩、答辩小组对论文审查和评议、对研究生能否通过预答辩进行表决并签署结论性意见。

3.预答辩结果

预答辩结果分为预答辩通过预答辩未通过,表决采用投票方式进行,同意票数超过预答辩小组人数一半为有效。预答辩通过的申请人在符合学校规定的其他条件后,可以进行正式答辩;预答辩未通过的申请人必须根据预答辩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在导师指导下,对论文进行实质性修改后,再次提出预答辩申请。

附件:2023届护理硕士研究生预答辩报告会分组

 

护理学院                                                            

2023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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