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充分保障学生权益,确保推免工作公平公正,按照《陕西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护理学院本着科学、规范、公平、公开的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根据实施办法制定本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推荐,确保质量。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遴选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副院长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成员为本学科领域不担任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的教授或正高职称专家组成。
组长:李翠娟
副组长:姚洁、苏卓
成员:李希玲、喻霞
三、名额分配方案
共推荐4人,其中护理学专业3人,助产学专业1人。
四、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不存在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3.成绩优异,系统掌握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和专业实践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潜质。
4.在规定的学制内完成学业,毕业时取得学士学位。
(二)学业条件
1.学业成绩以首次修读取得的课程及教学环节成绩为准,且无重修及不合格记录。
2.学生平均学分绩点位列专业前20%(含);按学术专长推荐的,位列专业前25%(含)。
3.外语水平须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大学英语六级成绩不低于425分;或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70分;或有效期内雅思成绩不低于5.5分;或有效期内GRE成绩不低于1000分;或托福成绩不低于80分;或其他语种折算成绩达到相当于上述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水平。
(三)学术专长推荐条件
申请学术专长推荐的学生,除符合基本条件,须满足下列第1项,同时至少满足2至4中的一项。
1.学生平均学分绩点位列专业前25%(含)。
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EI、SSCI等全文收录期刊,或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大中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中国科技核心统计源期刊、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等5家分别编制的最新“核心期刊”目录收录的期刊上,正式发表1篇及以上与学科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
3.以物理排名前二获得与学科专业相关内容的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项;若申请人为物理排名第二,第一位次人员须为本校相关学科专业指导教师。
4.本科阶段独立参加或作为主力成员(团体项目成员排名须为前三名)参加与学科专业相关的国内外权威竞赛,并获得第三层次及以上奖励。国内赛事限全国赛或本专业领域社会公认的全国高水平比赛;国际赛事参照国内赛事标准执行,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标准和要求。
学生与其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不含指导教师),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不作为学术专长推荐条件,不纳入加分指标认定范围。
五、综合测评办法
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均须根据推免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推免综合测评成绩由学业成绩和能力素质两部分组成,总分100分。其中,学业成绩占80%,能力素质占20%。具体测评标准如下:
(一)学业成绩
考查学生在本科阶段的一贯学业表现,以首次修读取得的课程及教学环节成绩为准。按推荐报名前所有课程及教学环节的平均成绩(以教务处教务系统记录成绩为准,保留两位小数)乘以80%计入总分。
(二)能力素质
由学科竞赛、科研成果、国家级测试、荣誉表彰、参军入伍、有组织的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等加分项目构成,各项加分之和乘以20%计入总分(具体加分项目标准见附件1)。
六、参评内容的要求及说明
(一)所有参评项目均须为党委政府主管部门主办,且经学校组织推荐参加并获得。未经学校审批自行参加的,不予计分。
(二)参评项目及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须为陕西中医药大学,非本校署名的成果不予认定。成果取得时间截止2026年8月30日。
(三)同一类别(如竞赛类、科研类、文体类、荣誉类等)设置单项指标上限分值。同一学生在某一方面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最高一项计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按最高奖项计分,不累计得分。
已获推免资格的学生,在录取当年研究生入学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推免资格:
(一)违反法律法规或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或存在学术不端、品行不端行为。
(二)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
七、工作程序
(一)发布通知与实施细则
学院根据学校年度推免工作通知,制定年度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确定各专业推免名额分配方案,并做好推免政策的解读与宣传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积极申报。
(二)个人申请
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学生,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同时提交本科阶段学业成绩单、英语四六级成绩单、能力素质相关成果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
(三)遴选程序
1.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推免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竞赛奖项、荣誉等参评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对提交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的真实性、原创性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学生在本学院范围内公开答辩。对联合参赛、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论文等情形,须由相关学生提交指导教师本人撰写并署名的推荐信,客观陈述该学生在联合成果中的实际贡献。
院级审核小组根据材料审核鉴定、公开答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聚焦学生个人实际贡献和创新质量,按上述标准排除不合格成果,给出明确审核意见。
通过材料审核和答辩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须在学院指定网站予以公示。
2.学院遴选小组对审核通过的材料进行综合测评成绩排序,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后,院内公示3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确定拟推荐名单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工作时间安排
1.9月3日前做好政策宣传到2027届本科毕业班的每名学生;
2.9月7日前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报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公布并施行;核对全部首次修读课程平均成绩计算及专业排名无误后,组织符合推免基本条件学生填报附件2《推免申请表》,并提交能力素质加分相关纸质材料;
3.9月10日前组织院级审核小组审核、鉴定学生能力素质加分材料,计算推免综合测评成绩及排名,经学院遴选小组审议后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在院内公示3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将拟推荐人员名单及相关纸质材料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4.9月19日前组织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报名、志愿填报及复试确认等手续。
九、申诉渠道
学生对推免工作过程有异议或举报,可向学院反映。
地点:科创楼9层
联系人:苏卓
电话:029-38185181
十、其他
1.《护理学院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由护理学院推免工作遴选小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工作遴选小组讨论决定。
2.以上内容如有变化,以当年学校推免文件为准。
附件:
1.陕西中医药大学推免学生能力素质项目加分统计表
2.陕西中医药大学推荐2027届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护理学院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