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和2015年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护理系 作者:护理系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7-04-21 11:36:59
A A A

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77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715号)、我校《关于印发<陕西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陕中大教办〔201680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报和2015年大创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深入实施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推进计划,构建国家级、省级、校(院)级三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体系,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强化创新创业训练,着力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人才。

二、项目类型

大创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项目管理

(一)项目申报

大创项目实行限额申报,详见《2017年陕西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限额表》(见附件1),各院系要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中明确本院系项目的推荐次序。学校将根据各院系上交的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论证,遴选优秀项目上报省教育厅,由教育厅确定省级大创项目,国家级大创项目将从省级项目中遴选产生。

(二)资助经费

省级大创项目,由省教育厅和学校共同资助,国家级大创项目由教育部专项资助。

四、有关要求

(一)大创项目面向本科生申报,鼓励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鼓励学生围绕互联网+”现代农业、互联网+”制造业、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互联网+”商务服务、互联网+”公共服务和互联网+”公益创业等自主开展研究和探索。

(二)申报者必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科研精神和初步的创业能力,善于独立思考,具备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备开展创业实践的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主持1项省级项目,参与项目不超过2项。原则上“创新训练项目”负责人为本科一、二、三年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负责人为二、三、四(学制五年)年级的学生、“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为三、四(学制五年)年级的学生,批准立项时,负责人距离毕业至少有一年的时间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

(三)参与项目的学生要自主设计方案、自主管理项目、自主完成项目。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同时,学生要对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保证在校期间完成。学校将统一组织大创项目进行项目开题、中期检查、结题验收。

(四)鼓励2017年首批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积极参与省级项目申报。

(五)项目必须配备指导教师,国家级、省级项目的指导教师应具备中级及其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创业实践项目除配备1名校内指导教师外,还必须配备1名企业指导教师。每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项目原则上不能超过两项,指导教师应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或者丰富的实践教学工作经验,负责指导学生进行科学研究,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指导学生围绕选题进行反复论证、修改项目申请书。

(六)省级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预算总经费不低于每项1万元,创业实践项目预算总经费不低于每项2万元。

(七)项目经费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教师不得使用。

五、2015年大创项目结题验收

2015年各大创项目团队撰写《结题报告书》、研究报告(单行本)、提供研究论文、专利等有关附件材料(材料以文字为主,可附图片、视频等展示项目成果的资料),并制作项目汇报PPT10分钟)。指导教师在《结题报告书》签署审阅意见,团队务于425日前将以上材料交各院系

各院系“大创计划”工作小组组织专家(5-6人)进行项目结题验收,院系自行安排答辩时间地点,做出结项优秀、合格或不合格的评审结论,各院系优秀项目不得超过结题项目总数10%

逾期未提交结题材料或再次结题验收仍不合格的项目,不予结题,将停止其项目经费的报销,若已经报销的则需返还超出部分的经费。

六、2017年第二批校级大创项目立项

学校推荐参加省级大创项目遴选未获立项的项目,将作为2017年第二批校级大创项目予以立项,学校专项资助每个校级大创项目2000元。

七、材料报送

(一)2017年项目申报材料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无需装订,一式两份,项目申报书务必按标准格式填报,以免影响上报)。

(二)2015年项目验收材料

“大创计划”院系工作小组成员名单、院系开展大创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报告和《陕西中医药大学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评审结果汇总表》(见附件4)各一式一份,《陕西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5)、研究报告和其他附件材料各一式四份。

请各院系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于201752日前(星期一)报送交至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行政楼405室),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2972359497@qq.com

八、其他

本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协调配合,充分动员广大学生申报,共同做好该项工作,为培养创新型人才做出贡献。各院系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填写《陕西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院系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6电子版发送电子邮箱2972359497@qq.com,并加入工作QQ群,群号473019722

人:陈丹丹、赵文堂

联系电话:3818425938185051

附件:1. 2017年陕西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限额表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4.陕西中医药大学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评审结果汇总表

5.陕西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6. 陕西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院系联系人信息表

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技术支持:信息化建设管理处 版权所有:陕西中医药大学

陕ICP备05001612号-1  陕公网安备 610402020003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