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毕结业资格、授学位资格审查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护理学院 作者:护理系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9-06-03 15: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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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

为做好2019届毕业生毕结业资格、授学位资格审查以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颁发等有关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9届毕业生毕结业资格审查

(一)6月10日教务处将到教育厅进行数据预审。

(二)6月11日前各院系录完2019届毕业生集中实践环节成绩并按要求上报。

(三)6月11日前各院系对2019届毕业生进行毕、结业资格审查,并按要求上报毕、结业学生名单。

请各院系将2019届毕业生毕结业资格审查结果按照附件一、附件三、附件六和附件八的格式报教务处。

(四)6月13日教务处审核后公示2019届毕、结业学生名单。

(五)6月19日教务处编排学历证书编号,向省教育厅上报最终结论。

注意:数据一旦上报,毕结业结论以及毕业生人数均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增减。

二、授学位资格审查

(一)6月14日前各院系对2019届毕业生进行授学位资格审查,并按要求上报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及不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

请各院系将授学位资格审查结果按照附件二、附件四、附件五、附件七、附件九的格式报教务处。

(二)6月17日教务处编排学位证书编号,并进行学位证书年报的准备工作。

(三)7月1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集体审定学位授予资格。

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制证与发放

(一)6月17日23日教务处完成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制证工作。

各院、系每班派两名认真负责的同学于6月25日早8:00在教务处考籍科协助粘贴照片、学籍卡证书编号打码等工作。

各院系安排每院系1名同学于6月25日早8:00在教务处考籍科协助证书验印等工作。

(二)7月1日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证书的发放时间为2019年7月1日,请各院系于7月1日到教务处考籍科领取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并办理证书的交接手续。

结业证书由教务处负责发放,请各院系将《结业学生参加换证考试办理流程告知书》(附件十)打印后告知学生,并要求学生签字,签字后的告知书原件报教务处,复印件由各院系留存。

以上工作各院系须高度重视,并按通知要求完成各项工作,确保2019届毕业生顺利毕业离校。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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